二月六日小年夜凌晨,台南市維冠金龍十六層大樓在震度五級的地震中倒塌,一一五人死亡、近百人輕重傷,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建商林明輝等五人,並求處重刑。公務員部分,南檢檢視證據後認為,難以認定有公務員有過失責任。
檢察官指出,小年夜本該是一家人團圓歡喜準備過年的佳節,但由於維冠大樓從結構設計錯誤、建築圖說繪製不當、施工過程偷工減料、到有名無實的監工,一連串人為疏失,造成十六層大樓在地震搖晃七秒後開始崩塌,十七秒後建築物即完全倒塌,上百個家庭破碎,造成台灣有史以來最多人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罹難的不幸事件。
檢察官說,對升斗小民來說,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住是最微薄的心願,而這個居住的地方,往往是許多人花費畢生積蓄換來的棲身之所。
檢察官痛批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為節省工程成本,從結構設計、繪製建築圖說、購買建築材料、施工到監工,每個環節都要從中賺取不法利益。
包括向營造廠、建築師借牌,變更設計不重作結構安全計算,購買強度不足的鋼筋混充,施工過程偷工減料、擅自打通及外推建物。各個環節原可層層監督把關建物安全,卻完全架空,都只是為省下不應該節省的工程成本。
昨被起訴的除林明輝外,另有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五人都否認犯行。
林辯稱一切都委由建築師設計、監造,不知大樓結構圖是自己公司繪圖;張魁寶表示僅掛名,鄭進貴說,是維冠借牌,設計不當及變更設計是結構技師的責任;鄭東旭則指鑑定報告沒有考量牆的耐震力,但不否認配筋時柱斷面不當減縮及方向弄錯。
南檢表示,當年負責維冠建照、變更設計及使用執照公務員共有九人,其中一人已過世,其他八人就涉及偽造公文書、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調查,但查無不法,且偽造文書部分已超過追訴權時效。
檢方將全案移審台南法院,林明輝全盤否認遭延押,鄭進貴、張魁寶各以兩百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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