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宣布解散,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宣布政府三項因應措施,包括華航十二月起全面接手興航原國內外及兩岸航線;法務部已凍結興航委託律師所成立十二億元信託專戶,作為興航員工法定資遣費,及旅客、旅行社權益受損賠償費用;針對復興航空涉及不法部分,檢方全面偵辦。
不過,交通部隨後表示,華航只接收台北─花蓮與台中─花蓮航線,另也是興航獨飛的金門─馬公包機航線,將由立榮接手;且興航的兩岸及國際航線,須由民航局先收回後重新分配航權。法務部政次陳明堂也說,法務部依法不能執行凍結,須由地檢署處理。
徐國勇與交通部、法務部說法不同調;行政院稍後發出的新聞稿,未再提華航「接手」的字眼,僅說指示華航須「協助」,但仍強調是「所有興航航線」。關於興航主要負責人部分,據了解,興航主要負責人(董、總、監)個人資產啟動法律程序,檢方將予以扣押或凍結,並已完成行政境管程序。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下午召集交通部、勞動部、法務部、財政部、民航局、證交所及金管會,討論政府對興航停飛事件相關因應措施,會議歷時兩個多小時。
徐國勇會後表示,基於公共利益及緊急需要,交通部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指示華航十二月一日接手所有復興航空的航線,與會的華航董事長何煖軒表示,華航的運能沒有問題。
徐國勇說,華航必須調度機隊、機組員及地勤人員整備,因此須等到十二月一日才能接手,十二月一日前的離外島及東部地區運輸,有替代性的,已移請其他航空公司協助,東部改以鐵路來因應,若運能出現不足,請國防部支援。唯獨金門澎湖的航線,華航機型過大,且運量、班次小,另考慮因應。
徐國勇說,興航停飛後,法務部近日已進行搜索、約談及扣押,凍結復興委託律師所成立十二億元信託專戶(兩張各六億元支票),其中六億元支應勞工法定資遣費;至於勞方希望能高於法定資遣費,一人加五十萬元,勞動部將積極介入協助勞方談判;另外的六億元,是對旅客及旅行社應有的保障,整體損失還需要精算。投資人部分,金管會投保中心介入協助投資大眾,若因投資而遭受不法損害,也會協助求償。
針對法律究責部分,徐國勇說,證交所已移送涉嫌內線交易,另移送兩項罪名,一是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廿條的應申報或公告的財報、業務文件內容不得有虛偽、隱匿的情事,即大家懷疑涉及掏空,另一個是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一五五條第一項第六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兩項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