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和先生黃博健一行5人涉嫌吸金潛逃,5日自美國入境加拿大邊境伊利堡,被加國邊境服務局(CBSA)攔下後,提出了難民申請似準備長期滯留。
貴婦奈奈一行5日於邊境接受首度難民申請訊問後,順利入境加國,今天上午8點再赴伊利堡(Fort Erie)接受第二次訊問。一行人提供加方的居住地址是在安大略省漢密爾頓(Hamilton)。
台灣移民署雖已將貴婦奈奈被通緝一事告知加拿大CBSA,但礙於台加雙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無法採取更積極行動。台灣官方為此深感無奈。
駐加拿大官員表示,早在貴婦奈奈與夫婿黃博健潛逃北美、可能逃來加拿大的消息於11月底傳出之後,我方即已知會加拿大官方,加方也隨即註記此事。
因此,當5日貴婦奈奈與黃博健、公公黃立雄夫婦、黃博健的阿姨一行5人,以陸路方式,自美國水牛城經加拿大邊境關口伊利堡準備入境加拿大時,CBSA隨即將他們一行攔下。
但貴婦奈奈一行顯然對此早有準備,除了表明黃博健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更當場向加方提出難民申請。CBSA依法受理。
駐加官員表示,黃博健年少時曾在加拿大唸書、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現在雖已逾期,但並未失效;黃博健之父黃立雄也曾有永久居民身分,但已於2017年正式放棄。黃博健的姐姐住在溫哥華,是加拿大公民。他們一家人在加拿大有很多聯繫往來關係。
貴婦奈奈夫婦是以什麼理由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令人好奇。但加拿大講究人權法治,難民申請案很少不受理,一旦受理,至少要花上一兩年才會有結果。
雖然貴婦奈奈的難民申請案最後極可能被加國打回票,但研判他們此行有備而來,顯然有高人指點,應會以「不斷提出難民申請上訴」的作法,長期滯留加國。
台灣經濟罪犯利用台加之間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潛逃加拿大的案例,貴婦奈奈並非第一椿。台灣司法部門及移民署相關部門,對此情勢深感挫折。
台灣長期以來一直設法與加拿大建立司法互助合作關係,要求與加國洽簽司法互助協議,但加方反應冷淡。台加雙方缺乏司法互助合作,加上加拿大廣納難民的寬鬆政策,已形成罪犯潛逃漏洞。
貴婦奈奈和夫婿黃博健開立的醫美診所「杏立博全」,去年11月底無預警歇業,捲款10億元後下落不明,檢警獲報查出他們潛逃出境,北檢於1月8日正式對外發出通緝令,時效至民國132年。
利用加拿大難民政策長期留滯加國的案例,以中國商人、前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最為知名。他是中國走私通緝犯,在加拿大溫哥華一待10年,10年內數次申請難民,經加拿大司法審核都未通過。賴昌星最後在2011年遭遣返北京,被判無期徒刑。有傳言說他已於去年9月死於獄中,中國官方則予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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