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證實收到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的親筆信,表示決定到台灣「自首」,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目前正等待台方回應;陸委會回應,我政府已多次表明,願與港方就此案進行司法互助,「若港府有相關意見,大可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而不是在不承諾司法互助的態度下踢皮球。」
蔡英文總統表示,不論在台灣或在香港進行案件審判或處理,重點在案件處理雙方的司法互助,才能有完整的司法獨立。
蔡:台港司法互助很重要
蔡英文說,各部會都已表明態度,不論是在台灣或是在香港進行案件處理或審判,雙方的司法互助很重要,因該案跨越兩個管轄權區域,一個是香港、一個是台灣,我方有呼籲香港要準備提供司法協助,如果香港政府決定在香港進行審判,台灣也會提供司法協助。
馬質疑政府棄司法管轄權
前總統馬英九昨說,日前港人在台殺女友的案件要交由台灣審理,蔡政府竟然放棄,但司法管轄權就是國家主權重要的一部分。
林鄭:這是令人釋懷結局
港府十八日夜間發布消息,指陳同佳致函林鄭月娥,表示出獄後將會赴台「自首」,林鄭接受電台訪問時也證實此事,她相信陳經思考後決心「自首」,並形容這會是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
她說,港府沒有派人接觸過陳同佳,也沒有要求其他人接觸陳,因為香港法律制度有所不足,與台灣沒有刑事法律互助,香港警方也無法用香港法律檢控涉案人謀殺或在台灣發生罪行的檢控能力,涉案人刑滿出獄後,會讓社會和受害人覺得事件未能伸張正義。
林鄭月娥透露,受害人父母曾再三聯絡特區政府,要求以不同方法處理,希望女兒沉冤得雪,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再由台灣當局接收,正等台灣回應。
香港警方前天晚上發函刑事局,指陳同佳有意出獄後赴台「自首」,刑事局證實收到函文,將依法務部立場回覆。
警方:投案須視個案接洽
警方指出,陳同佳是通緝犯一旦入境,會立即逮捕,但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不含香港,此案牽涉反送中敏感神經,投案方式須視個案接洽,無法預設。
陳同佳來台投案,顯然成蔡政府燙手山芋。陸委會昨二度回應此事,強調我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惟港方迄未提供任何在港證據,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質疑香港政治操作
陸委會還稱,「我們更注意到,已有輿論認為,陳嫌係『被投案』、質疑香港方面有人藉本案政治操作」,呼籲港方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解釋說明,不要讓各界質疑港府另有政治盤算。
法務部去年曾兩度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讓陳同佳來台受審,但日前卻又呼籲港府,陳刑滿釋放前,港方應積極續押追訴,沒再提來台受審之事,口徑與陸委會一致,被外界認為推卸責任。
法務部澄清,自始至終未推卸責任,案件仍然由士檢偵辦,但是我國至今未能獲得港方提供任何在港的證據,港方消極面對態度,漠視其應有的追訴殺人犯罪立場,將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罔顧犯罪訴追者是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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