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昨(10)日對安邦集團前董事長吳小暉集資詐騙、職務侵占兩項罪名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5億元(約新台幣498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法院宣判,稱吳小暉利用安邦保險集團騙取投資者人民幣652億餘元,這已成為中國大陸最大的金融犯罪案件。
新華網報導,對於此次吳小暉的判決結果是否會對安邦集團產生影響,安邦集團表示,此前,安邦保險集團已免去吳小暉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
目前,安邦保險集團在監管部門的接管下,業務運營平穩,現金流充裕,能夠履行對所有安邦客戶的保單承諾,確保保單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失。
由於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提起公訴,原保監會於2018年2月23日起,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為一年。
3月28日,為了確保安邦集團的償付能力,保險保障基金動用52%的資金,向其增資人民幣608億元。增資後,安邦保險集團註冊資本達人民幣619億元。
同時,吳小暉案的庭審進入法庭調查階段,被指控集資詐騙罪及職務侵占罪,至案發時實際騙取金額人民幣652.48億元,吳小暉當庭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提出異議。此案並非當庭宣判。
此外,法院還查明,吳小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安邦財險保費資金100億元。
案發後,公安機關查封、凍結吳小暉及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相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房產、股權等資產。
紐約時報中文網報導,吳小暉後來在法庭播出的電視聲明中說:「我深刻懺悔,知罪悔罪」。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吳小暉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95億元;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億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5億元,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
截至目前,安邦接管工作組正在同步開展安邦戰略股東遴選工作,希望盡快引入優質民營資本,實現保險保障基金有序安全退出,並保持安邦保險集團民營性質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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